APP下载
何必瞎折腾
于2018-05-12 19:04 发布 1047次浏览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8-05-12 19:36
你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问!国家机关所受房屋用于办公!征不征契税
答: 你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国家机关所受房屋用于办公!征不征契税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享受减征或免征契税的土地、房屋改变用途后是否要补缴契税?
答: 您好!是的,你改变用途的话是需要补缴契税的。
下列情形中,属于《契税法》直接规定免征契税的是( )。 A.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科研的 B.营利性烹饪学校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 C.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并用于工业园区建设 D.法定继承人通过赠与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讨论
房屋赠予为什么不属于契税征收范围?
某居民投资购买了一宗用于建造幼儿园的土地为什么要缴纳契税?不是有规定房屋用于办公、教学的免征契税吗?
14. 下列选项中,属于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人的有( )。A.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外商投资企业B.转让房屋的国家机关C.转让商铺的个人D.转让办公楼的国有企业E.出租办公楼的企业老师,b选项,国家机关的钱最终不就是国家的吗?征了之后不就是相当于国家缴纳了土地增值税了吗?
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其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其契税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其契税计税依据是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等价交换的,免征契税。怎么通俗易懂的理解?
邹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 4.99 解题: 624318 个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