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行业抵减进项税额分录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时,应当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增值税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实际缴纳增值税时,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实际纳税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加计抵减的金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抵减的应纳税额作为其他收益,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加计抵减如何做会计分录?
进项税额加计抵减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额)
贷:其他收益
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服务行业抵减进项税额分录怎么记录?整体上来说,其实通过小编老师阐述的相关资料后,服务行业中递减的进项税额部分是可以做其他收益的科目核算,在申报增值税的时候会计分录上可以计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如果你们对此服务行业的账务处理资料感兴趣,不妨来本网站上找老师进行提问,会有专业的老师给你们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