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估成本后第二年收到发票怎么做账
如果增值税发票未到时,以暂估价入账后,只有等增值税发票到账后,先把暂估价入账冲回;然后再入按正确的增值税发票做采购入库、入账即可.
1、先冲暂估入库、入账的分录: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红字)(暂估)
贷:应付账款/应付暂估---XXX供应商(红字)
2、按收到增值税发票入库、入账的分录: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应付暂估---XXX供应商
跨年暂估成本该如何做账务处理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2011年34号)第六条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首先,跨年暂估成本肯定是涉及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其具体的做账如下:
1、冲平暂估入账的凭证(红字),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
2、根据发票计入原材料,
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3、将原材料转入上年的损益,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原材料
4、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暂估成本跨年怎么做分录?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2011年34号)第六条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综上所述,企业暂估的成本是可以跨年的.
财务处理程序上应该冲减暂估成本,然后按照实际成本入账,但入账的时候要考虑差异是不是很大,差异原因是什么;如果是重大差异而且属于计算错误或当时的估计不充分、不准确应该属于会计差错更正调整期初数,如果差异不大或差异原因是因为今年新掌握的信息、新发生的情况引起,不属于差错更正调整当期成本
去年做的时候肯定是
借:存货
贷:应付款暂估
借:成本
贷:存货
那么今年发现多了,最好是全额冲回
借:成本 红字
贷 应付款暂估 红字
然后在把正确的入进去.
借:成本
贷: 应付账款
整体上来说,其实企业在收到货物没有收到发票后可以通过暂估价值入库,等到收到发票后可以做应交增值税的科目处理,结转成本的时候可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处理.更多关于暂估成本结转的账务处理可以在会计学堂网进行学习,希望大家可以关注我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