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暂估与本月金额不一致该怎么入账?
答: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但发票尚未收到的,企业应当在月末合理估计入库成本(如合同协议价格、当月或者近期同类商品的购进成本、当月或者近期类似商品的购进成本、同类商品同流通环节当期市场价格、售价*预计或平均成本率、等)暂估入账。
因此,上月暂估与本月金额不一致的情况,可以这样做: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其中“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的价值就是暂估的约数,期末先通过这个分录与仓库的进销存记录核对,在下月初,就要做相反分录把这笔暂估数冲销掉:
借:应付账款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
看完了上述小编解析的文章,对于上月暂估与本月金额不一致的情况,您现在知道如何处理了吗?如果对此您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询问会计学堂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