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兼并重组税务处理?
为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对兼并重组过程中享受企业所得税递延处理特殊政策的条件进行调整,其中,企业进行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时,对被收购股权或资产比例的要求由原来的不低于75%降低为不低于50%;具有100%控股关系的母子企业之间按账面值划转股权或资产,也可适用递延纳税政策,使更多企业兼并重组可以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政策,即有关股权或资产按历史成本计价,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通知同时明确,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此前,该政策仅在上海自贸区范围内试点.
股东分红个人所得税是怎样规定的?
个税计算器计算公式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金额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20%)
说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扣除任何费用.以每次取得的该项收入为一次.
拓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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