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增值税有贷方余额一分钱怎么办?
答:对于应交增值税有贷方余额一分钱的请况,通发以下分录调整:
借:财务费用——结算尾差0.01(红字金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0.01(红字金额)
少交的0.01,建议转入销售收入,
贷销售收入0.01,贷应缴增值税-0.01
这样可以保持累计开票金额=累计销售收入+累计增值税额相等的关系。
做成贷方的负数,也是为了保证贷方发生额的净额是该科目的绝对金额,而不会形成填制报表时再做调整。。
而如果是系统少扣了一分钱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该按发票的销项税计算,不会有差额。
小规模纳税人是按发票金额计算增值税,建议计算税金时不要逐笔计算,而是在月底按收入合计将增值税从收入额中分离。
取得收入,借现金,贷销售收入
月末按合计计算增值税(收入合计/1.03)×0.03=增值税额(1000/1.03×0.03=29.13)
贷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29.13
贷销售收入 -29.13
这样操作就不会形成分别计税与合计计税的差额。供参考。
看完本篇文章,对于应交增值税有贷方余额一分钱的情况相信您应该知道该怎么处理了。同时,更多会计方面的内容,欢迎您多多关注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