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计提发放会计处理怎么做?
答:首先每月计提工资和社保公积金时,按照应付各部门人员工资的金额确认相关的成本费用,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工资
销售费用——工资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工资
研发支出——工资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其次按每月应缴纳的社保公积金中,单位应承担的部分计提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社保公积金
销售费用——社保公积金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社保公积金
研发支出——社保公积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公积金
通常情况下,企业都是在下月发放上月的工资并缴纳上月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这里我们假设,社保缴纳在工资发放之后,则发放工资时应作如下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公积金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
注意:上述分录中其他应付款的中社保公积金是指个人应承担的社保及公积金,因为是个人承担的,但最终需经单位缴纳,所以在发放工资的时侯,这笔钱就从应发给员工的工资里给扣了出来,今后再上缴,因此暂时形成了企业的一项负债。
工资发放完毕,缴纳社保时的应作如下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公积金
其他应付款——社保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
上述分录中的应付职工薪酬中的社保公积金是指单位承担的部分,其他应付款中的社保公积金是指个人应承担的部分,这两项金额合计即为本次已缴纳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
每月计提工资但没发放如何做会计处理?
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和税法的规定,收入需要支出相配比。工资支出是企业的一项重要支出,自然需要与当期的经营活动及收入相对应。所以一般企业都需要在每个月末前计提本月应当负担的工资,从而计入当期的成本费用。当月计提的工资,一般下月发放,当然也可以就在当月发放。
因此,如果是每月计提工资但没发放的情况,可以这样做:
1、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个人)
其他应收款-公积金(个人)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缴纳社保: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单位)
管理费用-公积金(单位)
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
其他应收款-公积金(个人)
贷:银行存款
3、缴纳个税: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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