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暂未取得发票库存商品应如何结转?

2023-06-29 19:33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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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针对未取得发票的库存商品,可采取按本期存货账项实际值、实物结转、实际消耗法结转、重新计价结转等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结转。

一般纳税人暂未取得发票库存商品应如何结转?

一般纳税人未取得发票的库存商品,应当按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实际存货情况采取以下结转方式:

(一)按照本期存货账项的实际值确认结转。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将存货账项中按原实物数量或价值核算的存货,按其实际数量或价值确认期末结转。

(二)按结存实物及结存价格确认结转。按原实物数量或价值核算的存货,按期末实物数量或统计价格确认结转。

(三)按本期存货费用未支出及存货价值确认结转。按原实物数量或价值核算的存货,按本期存货费用未支出及存货价值确认结转。

(四)按存货价值确认结转。按原实物数量或价值核算的存货,按存货价值确认结转。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存货未取得发票的,可以有效的分析未取得的原因,企业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采取妥当的结转方式。

补充知识: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以下三种结转方式,来改进结转存货的准确度:

(1)实物结转。企业可以根据本期实际存货情况,采取实物结转的方式,以准确记录本期存货情况和期末结转数量。

(2)实际消耗法结转。企业可以根据实际存货消耗情况,根据消耗量按成本价格核算,确定本期结转存货及其成本价格。

(3)存在可能亏损的情况下,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重新计价结转本期存货,确保存货利润的准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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