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未抵扣处理就是进行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回税款,相应的流程如下:
1、检查现金流程:在处理未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时,企业应对实际是否抵扣有现金流程的记录,以及是否应交的税率。
2、审计: 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发票审计,以确定它们是否满足增值税法的要求。
3、生成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回税款的凭证,并准备相应的表格,然后进行转回。
4、填写报表:企业应按要求填写相关报表,并向税务机关提交报表。
5、税务机关审核:将未抵扣的税额转回申请报表提交给税务机关,根据税务机关的审核结果,按有关规定办理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转回。
6、确认转回:税务机关核定后,企业应及时发放未抵扣税额的转回通知,完成结算,并在税务机关的要求下及时清算转回税款。
拓展知识:转回税款是指在未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处理过程中,企业向税务机关申请将剩余税款转回纳税人账户,以便企业进行其他适用的税收优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