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常见问题
一、注意收入的口径变化
从2016年5月1日开始,建安、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四大行业全面实施营改增,因此对于这些行业的企业来说,收入的确认有含税变成了不含税,一方面收入的金额减少了,另一方面在汇算清缴时,填报企业收入明细表时,要注意1-4月是营业税收入,5-12月是增值税收入。
二、注意增值税对成本费用的影响
在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服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用于不得抵扣项目事项的,按照税法规定其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则需要将缴增值税计入存货成本或者费用成本,从而使销售时转入“主营业务成本”或者“管理费用”等科目的金额增加,在收入不变的前提下,由于费用增加,从而降低了企业利润所得。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两个常见问题,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如果还有不懂得或者想知道更多的财务知识,请持续关注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