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发票的福利费需要交个税吗?
要区分情况,有些是不计入工资薪金的,有些是要合并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由公司统一支出的,有合法票据的福利费(例如:探亲路费、食堂购入食品的发票等等),这个是不计入个人工资的.
直接以现金形式发放的,除了独生子女费、个人取得的福利费(生活补助费)、抚恤金、救济金(生活困难补助费)是免税的.
其他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例如:中秋节发的月饼,都是要并入工资薪金交税的.防止单位通过少计工资,多计福利费帮助个人避税.
1、福利费中报销医药费(有发票的),不需要缴纳个税;
2、作为困难补助一次性发放金额过大,和当月工资合计超过1600元,也是需要缴纳个税;
3、我认为,凡是为公司集体公共福利开支部分,均可免征个税.
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讲到:从计提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免纳个人所得税.用发票报交个人所得税.这是我的看法,有一定依据,得到税务支持.
有发票的福利费需要交个税吗?上文说了,有发票的就不需要缴纳个税,其没有的就要根据实际情况看要不要缴纳个税,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