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扣除率为10%是哪些情况
答:凭票扣除体系下,原适用11%扣除率的情形包括:
1、自农业生产者购进自产农产品,取得免税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自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3%征收率的专用发票,以票载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以上两种情形,新扣除率的适用,均应以扣税凭证的开具日期为准,开具日期在2018年4月30日之前的,适用11%的扣除率;开具日期在2018年5月1日之后的,适用10%的扣除率.
核定扣除体系下,原适用11%扣除率的情形包括:
1、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1%/(1+11%)
这种情形下,新扣除率的适用,应以销售农产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准,纳税义务发生在2018年4月30日之前的,适用11%的扣除率;纳税义务发生在2018年5月1日之后的,适用10%的扣除率.
2、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耗用农产品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1%/(1+11%)
这种情形下,新扣除率的适用,应以农产品耗用时间为准,农产品耗用时间在2018年4月30日之前的,适用11%的扣除率;农产品耗用时间在2018年5月1日之后的,适用10%的扣除率.
农产品入账价值
答:1、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2、其中,存货的购买价款是指企业购入的材料或商品的发票账单上列明的价款,但是不包括按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额
3、存货的相关税费是指企业购买存货发生的进口关税,消费税、资源税和不能抵扣的增值税额以及相应的教育费附加等应计入存货采购成本的税费.
4、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是指,如在存货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仓储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
根据国家法则规定,小编为大家梳理了农产品扣除率为10%是哪些情况等问题,大家是否都掌握了呢,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是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如果大家对这一内容想更进一步了解,欢迎关注会计学堂的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