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年多计提工资如何做会计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
)第二条规定:“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支付汇缴年度工资薪金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因此,对于上年多计提工资,其会计处理可以这样做:
1、工资多提了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同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金额不大,可以直接在上年进行冲销凭证。
上年多计提工资,其会计处理您现在了解了。当然,学习会计知识并不是短期的时间,因此您需要将会计学堂的课程每天都坚持观看并做习题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