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账款超期未取得发票如何暂估入账?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文)第五条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当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因此,对于预付账款超期未取得发票,可以这样暂估处理:
1、钱已付,货未到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票未到,货已到(暂估入账)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
贷:预付账款
3、收到发票:
红字冲销原凭证,按照发票做张正确的凭证。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红字)
预付账款超期未取得发票该如何暂估,您现在知道了没?学习会计知识并不是短时间的事情,因此会计学堂微信群里每天带来的习题,您需要仔细思考练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