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抵扣增值税后多交附加税费退税后如何做账?
答:首先,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退的是进项税额,而留抵税额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中核算,期末不结转“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因此,进项税抵扣增值税后多交附加税费退税后,其账务处理如下:
1、计算出应退税额时:
借:其他应收款-应退期末留抵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退期末留抵税额
【相关知识】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 第二十五条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四)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多交附加税费退税后的处理,两步就可以完成。同时会计学堂给您带来的相关依据,希望您可以有所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