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物业费预收款如何做财务处理?
答:预收账款是以买卖双方协议或合同为依据,由购货方预先支付一部分(或全部)
货款给供应方而发生的一项负债,这项负债要用以后的商品或劳务来偿付。
财税[2016]36号附件1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应确认纳税义务发生;先开具发票的,开具发票的当天应确认纳税义务发生。
按照收讫销售款项确认应税行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应以发生应税行为为前提。物业管理公司预收的物业费,属于在发生应税行为之前收到的款项,不属于收讫销售款项,不能按照该时间确认纳税义务发生。物业管理公司采取预收款方式收取业主物业费的,应按照发生应税行为的时间,分期确认销售收入;先开具发票的,于开具发票的当天确认销售收入。
因此,如果是营改增后物业费预收款,则可以这样处理:
借:预收账款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预收账款
营改增后物业费预收款的做账,上述小编整理的内容,您现在了解了没有?更多的会计知识,尽在会计学堂文章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