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税务筹划从何做起
答:对增值税的筹划.(一)对甲供材料的筹划
甲供材料是指施工过程中由建设单位直接购买材料、动力等,并将相应的购买价款抵扣建筑工程款.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如果由建设单位甲供材料,一般是直接从市场上购买,价格较高,而且在付施工企业工程款时是全额抵扣.但施工企业购买材料时一定会精打细算,严格控制工程原材料的预算开支.再者,施工企业一般与材料供货商有长期合作的关系,价格上既可以得到优惠,又可以按比例支付,不仅扩大利润空间,还降低了资金成本.所以,实际工作中尽量与建设单位不签甲方供料合同.
(二)对分包工程的筹划
施工企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以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转包人的工程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故此,施工企业在作为总承包人,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他人时,尽量用双包合同,也就是包工包料,这样,总承包人承担的增值税就减少.现举个例说明:a公司承接到一公路工程5000万,现分包一部分工程,由b公司中标,a公司与b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包工包料),合同价是1000万,a公司缴的增值税是(6000-1000)×3%=150万,b公司缴的增值税是1000×3%=30万.但如果a公司与b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包工不包料),合同金额500万,另500万材料由a公司甲供,这时a公司缴纳的增值税就是(6000-500)×3%=165万,b公司缴的增值税是500×3%=15万.由此可见,若施工企业为总承包人,分包合同尽量使用包工包料合同,材料由分包人自行购买;若施工企业为分包人,分包合同尽量使用包工不包料合同,材料由总承包人甲供.
建筑施工企业一般交哪些税?税率多少?
答:营改增后,建筑工程企业要缴纳的税有:
1、执行一般计税法的企业增值税税率11%;
2、一般纳税人执行简易计税法和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增值税税率3%.
3、其他附加税种如:城建税=增值税额×税率.税率市区7%;县城、镇5%;乡村1%.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2%. 上述在地税局申报缴纳附加税依据应交增值税税额计征.还有其他企业所得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依旧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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