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控服务费减免无需备案吗
从2018年8月起,税控盘和技术服务费抵减增值税需要进行备案!
财税[2012]15号第六条规定,"主管税务机关要加强纳税申报环节的审核,对于纳税人申报抵减税款的,应重点审核其是否重复抵减以及抵减金额是否正确."这样看来,税局为了增加校验而要求纳税人进行备案也在情理之中.
结合近期小伙伴们在纳税申报时遇到的系统提示(如图),小编来给大家分析分析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
分析:
1、《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填写的减税、免税项目是否已在主管税局备过案,若未备案则需要先备案,重新核定后再申报发送;
2、《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的减税或免税的项目代码与税局备案的减税或免税项目代码是否一致;
3、填写的减税或免税项目与增值税税种主营业务的征收品目是否一致,本项目需要去税局核实.
备案如何操作
常见问题一:增值税税控系统和技术服务费抵减备案要在哪里操作呢?
答:在"深圳市电子税务局"里备案即可.
点击首页【电子税务局(一)--- 全部功能】→【登记/认定/优惠/证明】→【增值税优惠备案】,即可进入该界面.
常见问题二:每次有减免金额都需要备案吗?
答:不是的哦,备案起止时间是可以选择的,在选择的所属期内,无需重复备案.
同时提醒大家,不仅仅是税控盘和技术服务费的抵减需要备案,若有其他增值税减免税项目也需进行备案.
初次购买税控盘全额要怎么抵扣?
按税法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按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技术维护费全额抵扣需到税务局备案吗
不需要, 但要申报的, 不然没法抵税费.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 )
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增值税税控系统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
税控服务费在电子税务局备案吗?综合以上资料所述,企业在购买税控盘全额抵扣的部分是不需要进行抵扣备案的,但是需要申报的,不过申报也是不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的,因为没有申报的不能全额进行抵扣.具体的介绍大家可以阅读上文的资料,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的可以来会计学堂网进行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