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企业配套费缴纳增值税吗

2020-01-02 16:00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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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税种非常繁多,国家针对不同的主体不同的行业税收政策也是有所不同的,那么我们在缴纳税费前就必须先明晰自己所对应的税种.比如供热企业配套费缴纳增值税吗?如果对此不是非常了解,不妨跟我们会计学堂小编一起来看看相关解答.

供热企业配套费缴纳增值税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规定,对从事热力、电力、燃气、自来水等公用事业的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一次性费用,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有直接关系的,征收增值税;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无直接关系的,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供热企业向用汽单位按申请负荷量一次性收取15万元/吨的管网配套费,按照负荷货物数量收取价外收费管网配套费,应缴纳增值税.

供热企业配套费缴纳增值税吗

收取的供热管网建设费如何进行所得税与会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明确对供热企业一次性收取的供热管网建设费进行定性.各地就收取的供热管网建设费如何纳税问题在理解上有所不同.比如: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供热企业收取的一次性入网费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地税发[2008]137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供热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入网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使用人应付一次性入网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使用人提前付款或者未约定付款日期的,以实际收到一次性入网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冀地税发[2009]48号)第三条规定:对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向相关单位缴纳的电力增容费、供热管网建设费、集中供热初装费,应作为其他长期待摊费用,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不得低于3年.相关单位收取的上述费用,应计入收入总额,在3年内均匀计入其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综上所述,当地主管税务局对供热企业收取的供热管网建设费出台针对性政策的,相关企业可以依其规定进行税务处理;当地主管税务局没有出台针对性政策的,建议相关企业就上述问题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针对收取的供热管网建设费,总局政策尚不明确.在会计处理上,《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收取的一次性入网费会计处理的规定>的通知》(财会字[2003]16号)对供热企业一次性收取的供热管网建设费如何处理有明确的规定,取得入网费收入时,应当计入递延收益,与客户签订合同的,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分摊确认收入;合同未约定服务期限,但能合理确定服务期的,按该期限分摊确认收入;合同未约定服务期限,也无法对服务期限做出合理估计的,则应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分摊.

供暖企业收联网配套费营改增怎么计算?

1、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2、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建筑、不动产租赁、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适用税率为11%;金融业、生活性服务业,适用税率为6%.

3、安装服务属于生活服务业,适用税率6%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供热企业配套费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的相关内容,相信您通过阅读本文一定有了自己的答案.如果您还想要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您随时登录会计学堂网站相关栏目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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