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业范围的其他业务收入如何开具发票?
答:首先,需要说明的是《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
: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违反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从事非法经营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发票开具是指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何种情况下开具发票,基于证明商品和资金所有权转移的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需要和进行税收管理的需要,发票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同时,开具发票的范围与发票使用的范围是一致的。
而对于其他业务收入开具了发票,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如果涉及到税金,还需要增加应交税费科目!
非营业范围的其他业务收入是不可以开具发票的,这点您应该清楚了。注会六大科目的重难点手册免费发放啦,欢迎您关注会计学堂的微信公众号“会计学堂注册会计师”,赶紧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