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年底结转会计分录
事业结余=(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交款+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拨出经费+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非经营业务负担的销售税金+对附属单位补助)
经营结余=经营收入-(经营支出+经营业务负担的销售税金)
(1)将经营结余和事业结余转入"结余分配":
借:事业结余
经营结余
贷:结余分配
(2)计算应交纳的所得税:
借:结余分配-应交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
(3)计算应提取的专用基金:
借:结余分配-提取专用基金
贷:专用基金
(4)将未分配结余转入"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借:结余分配
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可以给行政事业单位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可以.
因为并没有规定不能给行政事业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仅明确不得给消费者个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以给行政事业单位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但是,一般应当给行政事业单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行政事业单位不需要抵扣进项税额,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任何意义;而且由于行政事业单位无法认证,造成税局无法进行销货方和购买方发票信息比对,在税局的系统中形成滞留票,税局会进行调查核实.如果业务真实,根本无需担心.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并不是取决于收票人的资格,而是要看开票人是否取得一般纳税人的资格.开是可以开,但没有必要,因为行政事业单位不会有销售的行为,因此不会用于进项抵扣,所以只需要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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