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应纳税所得额
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
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核定征收税款是指由于纳税人的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简称核定征收.
实行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按照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所得税.
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对应什么?
答: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收入总额×核定利润率×企业所得税税率.
适用于可以准确反映收入但不能准确反映成本费用的代表机构.
代表机构的核定利润率不应低于15%.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代表机构,如能建立健全会计账簿,准确计算其应税收入和应纳税所得额,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调整为据实申报方式.
如果已知其他几项求收入总额,把公式转换一下就可以算出来了.
核定征收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学堂整理的核定征收应纳税所得额具体做法如上,要知道,学习不是努力一天就能达到的事情,学习一天如果不能持续下去,其效果就无限接近于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