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包工程总包的企业所得税怎么处理?
需要由企业总包向税收部门交付企业所得税(企业总包也需要代缴分包的所得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77号)规定,税人从事跨地区工程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和纳税人在劳务发生地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无论工程是否实行分包,税务机关可以建设单位和个人作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建筑企业工程分包,总包账务处理,会计分录怎么算?
答:对于总分包工程,按营业税相关规定属于差额纳税,但企业所得税没有差额纳税的规定.
比如总包工程1000万,分包出去800万:
(1)按总包工程合同规定,应由总包方直接对建设方开具工程全款1000万总的发票,同时确认收入.总包按合同收款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帐款) 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2)支付分包方合同款800万,由分包方按分包款给总包公司开具发票800万.支付分包合同款并代扣营业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
贷:银行存款 800-800*3.43%=772.56
应交税费-代扣营业税费 27.44
(3)总包方计提减除分包金额后的营业税费.总包方计税时
借:营业税金与附加 200*3.43%=6.86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费 6.86
总包是指建设单位将一项工程全部发包给一个承包人完成,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包工包料,保证质量,按期完工交付使用.承包人通过工程师(业主的委托人)对业主负责并承担合作合同所规定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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