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资企业雇员境外保险费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企业为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雇员个人支付或负担的各类境外保险费,凡以支付其雇员工资、薪金的名义已在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均应计入该雇员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的有关规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未在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而支付或负担的其中国境内工作雇员的境外保险费,原则上也应计入该雇员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的有关规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其中确属于按照有关国家法律规定应由雇主负担的社会保障性质的费用,报经当地税务主管机关核准后,可不计入雇员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在中国境内工作的雇员个人支付的各类境外保险费,均不得从该雇员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境外人员的工资一定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向境外外国人支付工资,公司应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对境外企业支付其雇员的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241号)有明确规定:
一、个人在中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中任职,受雇应取得的工资,薪金,应由该外商投资企业支付.凡由于该外商投资企业与境外企业存在关联关系,上述本应由外商投资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中部分或全部由境外关联企业支付的,对该部分由境外关联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境内外商投资企业仍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据实汇集申报有关资料,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对其雇员所取得的由境外总机构或关联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也应比照上述规定,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对外资企业雇员境外保险费如何进行税务处理?境外企业跟国内企业的税务处理有哪些区别你已经了解了吗?如果还有疑问,欢迎来向我们会计学堂的老师咨询.学习更多会计知识,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