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未发放的工资怎么税前扣除?
一、往年在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税务局要求年末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在当年年底前实际未发放时,需要进行纳税调增.
二、国家税务总局于2015年5月14日发布2015年第34号公告.关于《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规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公告适用于2014年度及以后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本公告施行前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事项,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工资先计提不发放账务怎么处理?
答:1、工资的计提与发放不一致,如果计提数多,发放少,下月可以少提取或冲销多提数.如果计提数少,可以补体上.
2、采用计提工资方式,出现工资的计提与发放不一致很正常.
3、你可以采用这种方式发放工资:
(1)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
(2)月末工资分配
借:管理费用(管理部门工资实发数)
借:营业费用(销售部门工资实发数)
贷:应付工资(实发数)
(3)采用这种方法不存在多提、少提问题.
上述文章解答了计提未发放的工资怎么税前扣除的问题,除此之外,还对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的主要账务处理记性了阐述.本文仅供参考,感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