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的债务是否缴纳所得税?

2018-11-09 14:23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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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减免是要求债权人必须接受获得部分偿还而放弃债务全额求偿权的做法。债务减免的目的是帮助债务人度过难关,同时也可以防止债务人因还债压力过大而对全部债务都不予偿还。那么减免的债务是否需要缴纳所得税呐?

减免的债务是否缴纳所得税?

答: 减免的债务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减免的债务是否缴纳所得税?

无法偿还的债务需交企业所得税吗?

无法偿还的债务,作为企业的营业外收入,需要计入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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