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超标部分怎么计税?

2018-12-11 16:18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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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的超标部分怎么计税?小编的观点是要视同个人收入合并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是关系我们个人切身利益的利好,具体如何规定,详情请关注下文一睹为快吧.

住房公积金的超标部分怎么计税?

答: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规定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合计缴存比例为10%至24%),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这即是说,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只有最低限制,上不封顶.

但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中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这就是说,单位为个人缴纳或者个人缴纳比例超过12%的部分,将计入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比如上海市目前的普通公积金缴存额为职工与企业各交工资总额的7%,如果有补充公积金,比例为工资总额的8%.两项相加,单向缴存的最高额度为15%.如果12%以内的部分可以免征个税,那么超过的3%部分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需要指出的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综上所述,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住房公积金的超标部分怎么计税?

个人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住房公积金的超标部分怎么计税?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上文已经为大家解释的非常明白了,相信你也有了深刻的理解,如果日常实务中还有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可以点击会计学堂的在线答疑,有专业的老师帮你解决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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