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增值的税务处理怎么做?

2019-01-03 17:02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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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堂将在本文中为大家重点解析资产评估增值的税务处理怎么做?这个问题看似复杂,其实并没有大家想象中的那么复杂.对这个类型的话题感兴趣的朋友,不妨仔细阅读下文中小编的详细介绍,希望你们能够从中得到一定的启发.

资产评估增值的税务处理怎么做?

(一)公司增资基本流程:

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

2、修改或补充增资章程

3、投入增资资金(或聘请评估公司进行实物/无形资产评估)

4、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办理工商、税务等系列变更登记

(二)出资注意事项 :

A货币资金出资注意事项

1、开立银行临时帐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

2、各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

3、出资人必须为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

B以实物、无形资产(如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注意事项

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4、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最多可占到注册资金的70%)

5、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须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6、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资产评估增值的税务处理怎么做?

个人无形资产评估增值投资该怎么做会计处理?

答:资产评估价值大于原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是未实现的,在性质上计入资本公积.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第118号)和其他相关的规定,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应将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或者评估价)超过非货币性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当期所得.

因此,对于个人无形资产评估增值投资,则会计处理如下:

1、将评估价值入帐时:

借:相关资产评估增值额

贷:资本公积.

同时,纳税时,调整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调整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有条件的企业,也可以按照每一项目的实际增减值情况逐项调整.

好了,对于以上小编解答的"资产评估增值的税务处理怎么做?"的内容如果你们还有其他的意见,不妨在线咨询我们的答疑老师,我们将在线为你们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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