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积带薪缺勤如何计算?
非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缺勤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将予以取消,并且职工离开企业时也无权获得现金支付.婚丧假、产假、探亲假、病假等带薪休假权利不存在递延性,不能结转下期,属于非累积带薪缺勤.如果用人单位规定年休假不得累积,则年休假也为非累积带薪缺勤.新9 号规定,企业应当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遵照现行的会计处理方法和新9号规定,通常在缺勤期间计提应付工资薪酬时一并处理,借记有关成本费用类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带薪缺勤"科目,操作较简单.
按照税法规定,对于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应该以实际支付为原则,对于企业跨年度未实际支付而确认的成本费用,不允许税前扣除,对于该差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应作为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带薪休假的递延所得税处理要怎么理解呀?
答:首先你应该知道带薪休假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可以累积的,另一种是不可以累积的;由于不可以累积的不存在递延的问题,这里主要讨论的就是累积的情况.
打个比方:你现在做管理工作 那么会计每个月都会给你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之后实际支付给你了,会产生一笔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那么钱就到了你的手上、相关的费用也进了企业的利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