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用普票抵税吗?
1、小规模纳税人给一般纳税人开的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
2、小规模纳税人只有到税务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才能按3%抵扣进项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 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 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凡已办理国税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与其经营业务范围相应的发票.但在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服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发票:已办理国税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向其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小规模纳税人代 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征收率为3%,对方公司也只能抵扣3%.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小规模纳税人采取的的是简易计税,直接用销售额乘以征收率即可,不涉及进项税抵扣的抵扣,不管它收到的是普票还是专票,均不能用于抵扣进项税.
总而言之,普通发发票任何纳税人都不可抵扣进项税,只能正常入帐做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最新规定为完善增值税制度,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现将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加之国家对微小企业的税收扶持政策,很多一般纳税人跃跃欲试想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二、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按月申报纳税人)或连续4个季度(按季申报纳税人)累计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如果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前的经营期尚不满12个月或4个季度,则按照月(或季度)平均销售额估算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累计销售额;
需要明确的是,纳税人是否由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由其自主选择,符合上述规定的纳税人,在2018年5月1日之后仍可继续作为一般纳税人.
综上所述,"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用普票抵税吗?"这一问题的答案就显而易见了,就是不可以!不仅如此,一般纳税人的普票也是不可以抵扣的,其只能够作为证明经济业务的一种凭据,能够在税前列支.2018年国家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政策有了调整,希望大家及时吸收,如若有其他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务处理问题,请及时和我们会计学堂的老师联系,他们会为你们解疑答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