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业取得财政补贴怎么做账?
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通常会计处理为:
1、国家投资,应当作为权益,计入并增加企业实收资本或股本,税务处理同会计处理一致,也不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2、资金使用后要求返还的本金,会计处理应当作为负债,计入借款或其它应付款处理,税务处理同会计处理一致,也不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3、企业取得的除上述两种情况之外的其他财政资金,会计处理作为损益,原来规定计入补贴收入,新准则要求计入"递延收益"或当期"营业外收入"具体处理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一)企业收到或应收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分配递延收益,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二)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在发生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未来期间,按应补偿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按 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高新企业政府补贴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答:政府补贴分为两种:
如果是资产相关的补助,例如政府补贴1000万帮助企业建排污设备,做会计分录: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2.如果是非与资产相关的,例如政府补贴1000万给企业,让企业随便花: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政府补贴要交所得税,除非是满足下面三个条件,就不交所得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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