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使用过的汽车适用什么税率?

2019-01-29 15:34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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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小汽车已经是家家户户都有的必需品,很多企业更是必须要有小汽车来使用的.企业的小汽车使用一段时间之后如果出售也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而且小规模纳税企业和一般纳税企业的纳税政策不同.那么销售使用过的汽车适用什么税率呢?

销售使用过的汽车适用什么税率

答: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注:固定资产中的小汽车、摩托车、游艇从2013年8月1日起,其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销售使用过的汽车适用什么税率?

销售使用过的汽车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售价÷(1+3%)×2%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或: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期末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计算.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未抵扣过进项税(按税法规定,没有抵扣的政策)的设备

增值税=售价÷(1+4%)×4%÷2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按4%计算)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减半缴纳)

营业外收入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抵扣过进项税或按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是企业的缘故,没有抵扣,比如取得是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固定资产

增值税=售价÷(1+17%)×17%

本文详细介绍了销售使用过的汽车适用什么税率,也讲解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出售使用过的汽车的账务处理.其实销售使用过的小汽车这种行为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是会经常发生的,会计一定要学会处理.如果你对本文的讲解还不是很满意,最好是咨询一下会计学堂的在线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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