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2017 16号

2017-09-08 16:59 来源:网友分享
2235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201716号公告以及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详情请看下文。

【问题】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201716号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年第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现将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二、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5月19日

国家税务总局201716号相关阅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2017年05月26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一、发布本公告的背景是什么?

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明确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发布本公告。

二、本公告对增值税发票开具方面有何要求?

(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如计税、退税、抵免等。(只强调增值税事项,所得税税前扣除呢?为什么不一次性说明白?)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方开具发票时,应如实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相符的发票。购买方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但是目前发现部分销售方允许购买方可通过其销售平台,自行选择需要开具发票的商品服务名称等内容,并按照购买方的要求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对此问题,本公告再次明确,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还是需要从开票系统控制,什么时候可以与企业的财务系统中的商品品名对接?)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文章
  • 年初存货是指什么
    年初存货是指什么?首先,学员们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年初存货一般都是用来核算企业那些流动资产的状况,在存货的类型上一般会包含了生产成本费用、包装物、低值易耗品、材料以及产品的相关类型的,这些都是组成了企业年初存货的相关部分的;关于企业存货的定义以及包含的类型知识,小编老师建议你们都是可以来阅读下述文章,因为这些内容对你们学习都是有所启发的。
    2025-01-14 10
  • 个体户报税都报什么
    个体户报税都报什么?按照税法的要求,作为个体工商户在经营过程中的收益也是需要依法缴纳所得税的,这个纳税的类型会包含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以及附加税,这些都是比较常见的税收;这里就需要提及到的个体工商户虽然是企业类型一种,但是经营纳税并非是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如果想要学习更多关于个体工商户纳税的相关税种知识,都是可以来阅读下述文章试试。
    2025-01-14 10
  • 罚款属于什么会计科目
    罚款属于什么会计科目?众所周知,所谓的罚款有很多种类型的,比如说公司内部的罚款,行政罚款等等;但是在这里小编老师则是认为大家想要学习的应该是公司内部发生的罚款账款做账知识;针对公司收到员工的罚款部分,在会计科目上应当是通过营业外收入的科目来做账的,因为罚款和公司的经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的;更多关于罚款科目的相关资料都在下文中,也希望你们都可以来阅读学习。
    2025-01-14 9
  • 预缴税款什么时候交
    预缴税款什么时候交?顾名思义,预缴税款一般指的就是企业按照多退少补原则提交缴纳的账款,这个账款在后期企业申报纳税时,根据实际纳税金额和预缴税款金额之间差异来处理,多了就退回少了就补交;所以,关于企业预缴税款的上交日期一般都是需要根据税种不同和纳税时间不同而选择的,总之肯定会在税款缴纳之前上交的。更多关于预缴税款的知识欢迎你们来阅读下述文章试试。
    2025-01-14 12
  • 什么情况税局会查账
    什么情况税局会查账?根据小编老师所知,不管是会计学员还是会计从业人员,应该都听说过税务查账的概念。其实税务一般不会随时随地的对一家公司的账务进行核查的,如果要说到公司被税务局查账,一般都是会发生了几种情况的,比如说公司的税务数据异常、税务局有自己的稽查计划、还有就是收到的其他人的举报等等;关于公司税务局查账的常见情形,小编老师欢迎你们可以来阅读下述内容,对你们理解肯定有所启发的。
    2025-01-18 7
  • 报考会计中级有什么要求
    报考会计中级有什么要求?我们都知道想要报名参加国内中级会计师的考虑,考生自己也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的,比如说要求考生具备大专及以上的学历才可以,在从事会计经验上则是还需要考生满足从事会计工作的一定年限的,这个工作年限的要求则是和考生的学历有关,学历越高的则是要求年限越低;小编老师已经整理好更多关于中级会计师考试的信息给大家,欢迎你们来阅读下述文章试试。
    2025-01-19 6
相关问题
  • 国家事务总局2017年第40号文件 原文

    http://www.shui5.cn/article/cb/116219.html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内容很多,打开连接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11号是否还有效力

    该文件第九条条款废止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规定,应通过开票系统开具办公用品内容清单或明细。 这条规定是说,税务开票系统,都可以开具具体品名的发票吗?如果商品很多的情况下,也需要每一个都要通过开票系统标明商品品名吗?

    对的,是的,是这么做的。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文件提提供下吗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放管服”改革的系列部署,提升增值税发票服务水平,营造更加规范公平的税收环境,现将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行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   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包含简称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见附件。   二、扩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   自2018年2月1日起,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   试点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试点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将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涉及的税款,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将当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别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相应栏次中。   三、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   自2018年4月1日起,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应当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车价合计”栏次仅注明车辆价款。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收取的其他费用,应当单独开具增值税发票。   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与现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票样保持一致。发票代码编码规则调整为: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为17。发票号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   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信息进行查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的附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自2018年1月1日起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二手车销售发票式样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693号)第六条、第八条、第七条中的“各地地税局印制的涉及二手车交易的服务业发票按上述时间同时启用”自2018年4月1日起废止。   特此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底45号附件一,能提供下吗

    你好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放管服”改革的系列部署,提升增值税发票服务水平,营造更加规范公平的税收环境,现将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行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   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包含简称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见附件。   二、扩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   自2018年2月1日起,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   试点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试点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将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涉及的税款,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将当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别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相应栏次中。   三、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   自2018年4月1日起,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应当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车价合计”栏次仅注明车辆价款。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收取的其他费用,应当单独开具增值税发票。   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与现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票样保持一致。发票代码编码规则调整为: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为17。发票号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   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信息进行查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的附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自2018年1月1日起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二手车销售发票式样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693号)第六条、第八条、第七条中的“各地地税局印制的涉及二手车交易的服务业发票按上述时间同时启用”自2018年4月1日起废止。   特此公告。

圈子
热门帖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