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误作废专票处理的方法主要是申请报检和立案抗辩。首先,先进行报检,即由当地税务机关受理,将原有发票不计入到税收调整,以确保正确的累计销项税额。其次,将当事人发票废止的事实提出立案抗辩,由当地税务机关立案,确认在税收管理中发票未作废,申请者可以凭此税收凭证报销;最后,当事人提出抗辩后,税务机关会对相关费用进行审核,及时处理,以确保正确的税收累计。
拓展知识:除了报检和立案抗辩外,对方误作废专票的处理还可以通过采取抵消措施来解决。抵消措施是指在税收制度允许的情况下,当发票金额与发票废止时可以通过相关的税收凭证进行抵消。这一措施有效的避免发票废止的不良影响,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稳定税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