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受让前的劳务费用会计分录是指在土地受让前,使用劳务的企业在记录受让前劳务费用的会计分录。具体的分录方式为:
1. 当劳务费用付费时,应当在“应付账款”科目下记账(或“其它应付款”科目),借方:“应付账款”(或“其它应付款”),贷方:“银行存款”。
2. 由劳务费用发生而导致的收入,应当在“应收账款”科目下记账,借方:“银行存款”,贷方:“应收账款”。
3. 当劳务费用结算时,应当在“应付账款”科目下记账,借方:“应付账款”,贷方:“现金”。
4. 劳务费用的增值税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记账,借方:“应交税费”,贷方:“现金”。
在会计分录中,一般情况下,对应受让前劳务费用的分录都要记录,以便于了解企业费用的使用情况。拓展知识:企业支付劳务费用时,还要依照当时的相关征税政策,按照法定的比例对应缴纳对应的税金。例如,劳务费一般要缴纳个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