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范围包括:
1、研发费用:指企业支付给从事研发活动的知识从业人员以及与研发有关的实物投入的费用;
2、研发技术咨询费:指企业支付给专业技术领域的从业人员进行科学研究或技术咨询的费用;
3、新产品试制费用:指企业支付给生产新产品的试制费用;
4、实施新技术、新工艺费用:指企业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支付给购买新技术、新工艺相关试验、设计、设备、训练等费用;
5、实施新品种技术开发费用:指企业支付给从事新品种技术开发的费用;
6、购买科研机构研究成果使用权费用:指企业支付给科研机构的购买研究成果使用权费;
7、知识产权费用:指用于获取知识产权的费用;
8、技术培训费用:指企业支付给从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的费用;
9、新品种研发鉴定费:指企业支付给第三方研发鉴定机构鉴定新品种的费用;
10、支付从业人员出国科研临时费用:指企业支付给从业人员出国进行科研的费用;
11、支付出国科研机构费用:指企业支付给出国科研机构的费用。
以上所列范围,都可以属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重要范畴。但是,企业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还需要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包括:研发费用只能计入扣除范围的企业所得税当期应税所得额,抵减扣除金额不能超过企业当期应税所得额50%,相应时期的研发活动必须属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所得税税目等。
此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在第四十三条中规定,如果企业满足以下条件,可以享受特定额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1)研发活动在本年度完成,费用结构有明显的研发特点;
(2)企业从事研发活动至少持续一年;
(3)研发活动取得的成果具有实用性;
(4)研发活动投入的有形资产无法计入资产折旧;
(5)研发费用取得的收入比例不能超过企业所得税当期应纳税收入总额的50%。
拓展知识:企业加计扣除的其他费用包括:1、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费;2、企业自主科研、自主创新费;3、非专利技术研发费;4、职工教育经费;5、科技活动支出;6、节能节水设备改造费用;7、大中型科技型企业科技活动补助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