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准则,公益性捐赠在理论上应该提供给公众某种有利的增加或者发展服务,未经收入减免的捐赠。新准则对公益性捐赠的定义有所不同,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被归入公益性捐赠:
(1)在政府、公共机构或慈善事业上支出的捐赠,要求有实质性的收益,并证明明确的功能和受益者;
(2)支出的捐赠,专门用于促进培训、教育、艺术、文化、体育等公共利益;
(3)支出的慈善捐赠,必须向贫困人士、病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儿童等倍受关爱和帮助之人提供帮助和援助;
(4)支出的捐赠,支持政府的行政活动,以及为社会提供有益的公共服务,例如消防、警察和救护等。
此外,新准则还规定,捐赠企业要根据其捐赠活动进行记账处理,把捐赠部门和对方机构的名称明确地标明在收支表中,并做出详细的描述,以便分析捐赠的来源和性质,以及捐赠的意义。此外,企业还应进行完整的签字程序,记录签字人、签字日期、筑建和建档日期,以确保捐赠活动的有效性。
总之,新准则对公益性捐赠的规定有所改变,在捐赠活动的记账处理方面,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在捐赠活动中,要积极创新公益性捐赠模式,发挥企业的社会责任,真正落实公益事业,为社会所有人着想,为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做出贡献。
拓展知识:随着公司治理的成熟,现代企业社会责任(CSR)也成为许多企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此外,企业还应该用普遍的公民主义思想和行为,尊重社会安全、多样性、保护环境、参与公民社会等行为,扩大自身责任,以在全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