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外购货物用于职工福利视同销售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如果外购货物用于职工福利,需要将其从购货结算中摊销,并按购销结算的性质,将相应化入成本费用。即外购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应作为销售处理,计入销售成本,福利作为销售费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的,如果职工福利支出不超过指定标准,职工福利支出应计入本期成本,但是如果超过指定标准,职工福利支出可以计入本期成本,但一般不可以计入本期收入。
从会计处理角度来看,如果外购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则应作为销售处理,计入销售成本,福利作为销售费用,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职工福利支出可以计入本期成本或存入本期收入。
从财务管理角度来看,如果外购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应首先定义该福利产生的原因,然后将外购货物作为原因的补充,例如可以增加津贴、补贴、额外过节费等,更好的体现出企业的关怀和对职工的尊重,并针对费用使用撰写具体的审核程序,控制职工福利支出的范围,以及用于管理及控制职工福利支出的合理性,确保外购货物用于职工福利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总之,外购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应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作为销售处理进行管理,且需要结合财务管理中的活动,定义该福利产生的原因,控制职工福利支出的范围和合理性,以保证外购货物用于职工福利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拓展知识:
外购货物用于职工福利的规范处理还包括财务报表的编制。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外购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应计入成本费用,但是不能计入本期收入,因此应将其从销售收入中排除,即职工福利支出不能作为盈余,以避免在报表上的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