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式回购与质押式协议回购最直接、最明显的不同是回购标的资产的形式和来源的不同。质押式回购的标的资产是其他金融资产,来源于中央银行或第三方金融机构(如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质押式协议回购的标的资产来源于证券服务商,常以可转换证券和公司债券为标的资产,只有在金融市场完善的条件下,才能实施质押协议回购。
此外,质押式回购和质押式协议回购的回购利率也有所不同。质押式回购的利率相对较低,通常低于同期市场利率;而质押式协议回购的利率则会根据当时市场实际情况而定,以保证市场信息的有效传达,也使得质押式协议回购具有较高的流动性和可变性。
最后,质押式回购和质押式协议回购的交易也有所不同。质押式回购是一种即期交割交易,交易日当天完成;而质押式协议回购可以多次进行,并不一定非要在指定日期进行回购,可以在交易日当天或者更晚的时间进行回购。
拓展知识:质押式回购与质押式协议回购是政府、商业银行和期货公司使用货币市场工具来实现货币政策实施的重要手段,它们也是在货币市场中的主要交易形式,是实现政府、商业银行和期货公司之间资金调拨,资金流转,保证货币市场的流动性,平衡全国的收支,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的有效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