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企业是否应收取管理费
答:收取管理费。
1、 收取他人挂靠项目的管理费,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2、按照服务业来缴交营业税,税率为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3]16号文)规定,“双方签订承包、租赁合同(协议,下同),将企业或企业部分资产出包、租赁,出包、出租者向承包、承租方收取的承包费、租赁费(承租费,下同)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企业与承包、承租者只有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企业收取的管理费才视同企业内部分配行为不收营业税,否则,一律按服务业征收营业税。
三个条件是:
1、承包者或承租者以发包方、出租方名义对外经营,且由发包方、出租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承包者或承租者的经营收支全部纳入发包方、出租方的财务核算的;
3、承包者或承租者和发包方、出租方的利益分配是以发包方、出租方的账面利润为分配基础的。
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对出包、出租者向承包、承租方收取的承包费、租赁费按“服务业”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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