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答: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非寿险保险事故发生的当期,应按保险精算确定的未决赔款准备金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
确认寿险保费收入的当期,应按保险精算确定的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
2、对保险责任准备金进行充足性测试时,应按补提的保险责任准备金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
3、原保险合同保险人确定支付赔付款项金额或实际发生理赔费用的当期,应按相应保险责任准备金余额,借记"保险责任准备金" 科目,贷记本科目.
再保险接受人在收到分保业务账单的当期,应按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的相应冲减金额,借记"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4、寿险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应按相关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借记"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的提取方式是怎样的,有什么区别?
答:提存责任准备金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理论责任准备金提取方法;
另一种是修正责任准备金提取法(也称实际责任准备金提取法).
两者的区别在于计算的依据不同,理论责任准备金是以均衡纯保费为依据计算的;
修正准备金则是根据修正后的非均衡纯保费计算的.
可以证明,在整个保险期间内,各年的实际责任准备金总不会超过理论责任准备金,但两者的差额随着时间延长逐步缩小,直至为零.
实际责任准备金和理论责任准备金在保险期间的什么时间达到一致,随缴费方式(如限期缴费年限的长短)和修正方法不同而有所不同,但到保单满期时,二者的差额必定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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