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业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如何记帐?
出口货物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是指我国有些企业在出口某些货物时,可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其出口货物耗用的购进货物所负担的进项税额全部(如出口免税不退税的商品)或部分(如享受免、抵、退税政策优惠的商品,根据规定计算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部分),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而应转出,其会计处理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出口企业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如何计算?
企业生产直接出口的货物中,购买中国国内原材料所负担的进项税额不予退税,也不得从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应计入产品成本处理;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不能单独核算或为分不清出口货物进项税额的。
按下列公式计算:
出口货物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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