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货代行业免征增值税该如何做会计处理?
答:7月4日,国税总局一则《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税[2014]42号)在货代圈内快速流传。公告明确提出,从今年9月1日起,间接从事国际货运代理服务的纳税人也可免征增值税,这标志着国际货代业全行业免征增值税时代正式到来。
因此,关于营改增后货代行业免征增值税该,可以这样处理:
开出去的发票,包含代收代付部分的关税、进口费用等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现金
其他应收款-某某公司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其他应付款(此外开出去的发票中有代收代付的部分)
和原来一样,收到理货费等费用,入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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