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期怎么列支土地使用税?
答:由于企业建筑物属于固定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2006)第九条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因此,建筑期是属于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情形,不能列入固定资产成本.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营业税金及附加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但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本科目核算.
综上,建设期间的土地使用税不是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必要支出,应该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补缴以前年度土地使用税分录
补缴城镇土地使用税调整分录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
补提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
调整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补交土地使用和房产税时:
借: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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