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计提的福利费全部冲资本公积吗
财企(2007)48号《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 》
一、关于职工福利费财务制度改革的衔接问题
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实施后,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2007年已经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应当予以冲回。截至2006年12月31日,应付福利费账面余额(不含外商投资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余额)区别以下情况处理,上市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余额为赤字的,转入200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由此造成年初未分配利润出现负数的,依次以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弥补,仍不足弥补的,以2007年及以后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弥补。
(二)余额为结余的,继续按照原有规定使用,待结余使用完毕后,再按照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执行。如果企业实行公司制改建或者产权转让,则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企[2005]12号)转增资本公积。
应付福利费的会计处理有哪些
新会计准则下,福利费的处理方法如下:
新会计准则下,将“应付福利费”科目取消,按工资总额的14%提取福利费取消。
以管理部门为例,当月发生福利费500元,现金支付,会计分录为:
1: 实报实销方式下福利费的处理方法。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500
贷:现金 500
2: 以工资方式对福利费的列支。
借:应付职工新酬-应付福利费 500
会计工作需要具备非常强的实操性,所以会计新手在实际做账过程中难免有所疏忽,看完上文,那么小编关于问题“以前计提的福利费全部冲资本公积吗”就介绍到这里。你掌握了吗?如果想加强会计实操技能,可以咨询我们会计学堂的在线老师联系,可以多多跟我们会计学堂的老会计交流心得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