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为军队生产的军工产品在增值税上有无税收优惠政策?
答:
除军工、军队系统企业以外的一般工业企业生产的军品,只对枪、炮、雷、弹、军用舰艇、飞机、坦克、雷达、电台、舰艇用柴油机、各种炮用瞄准具和瞄准镜,一律在总装企业就总装成品免征增值税。
军工企业的职能是什么?
答:
军工企业是指承担国防科研生产任务,从事为国家武装力量提供各种武器装备研制和生产经营活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军火工业是国家安全的支柱,各国都有其独特的发展道路,归纳起来主要有国家专门投资和民用企业转为军工企业两条路子。其中美国的军工产业发展模式就是后一种类型的代表。美国的军工产业是私人公司为主,这是因为美国是在成长为世界第一工业大国后才在民用技术上发展起来的军工。典型的例子是二战时美军研发吉普车的做法,美国军方提出吉普车的性能和尺寸要求,并规定日期和成本,然后在几家汽车厂招标,结果在FORD和GM的车型上定型。吉普车在战争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甚至被称为打胜战争的功臣。从此美国军方的招标成为美军的核心竞争力的主要成分,而军工企业也多数都是民用为主,军工只是为企业盈利的一个选择。像HP和GE都同时有军工产品,但GE和HP都没有把军方定单当作企业的主力。
在1997年,国务院机构改革,裁撤转制几十各若干部委。其中就包括4个与国防工业又紧密联系的部,前后改制为10个特大型国有军工集团,划归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与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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