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往来帐怎么调整?
总公司账套一般会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设置“应收某分公司”二级科目,而分公司账套则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中设置“应付总公司”。
1、总公司向分公司拨款,会计处理为:
总公司账套:
借:其他应收款——某分公司
贷:银行存款
分公司账套: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
2、分公司向总公司上交资金时,会计处理为:
总公司账套: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某分公司
分公司账套:
借:其他应付款——总公司
贷:银行存款
由于总公司账套的“其他应收款——某分公司”的科目余额永远等于分公司账套的“其他应付款——总公司”余额,所以在出具公司的汇总财务报表(总分支机构汇总报表)时,两个科目刚好可以互相抵消。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是什么?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 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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