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019-07-24 14:49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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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是一种在流通环节内征税的税种,也是一种流通环节的税种。消费税最终将会转嫁给消费者,所以很多人都将这种税称为消费税。有的时候消费税应税产品会发生受托加工的事情,那么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呢?

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通俗的说,一般就是卖出手时缴。如果是委托加工的,受委托的交出手时缴,委托个人的因个人的税难征,所以由委托方自行缴。收烟农的烟收时缴。进口的报关时缴。

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什么是消费税?

消费税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消费税是对特定货物与劳务征收的一种间接税,就其本质而言,是特种货物与劳务税,而不是特指在零售(消费)环节征收的税。消费税之“消费”,不是零售环节购买货物或劳务之“消费”。”

本文详细介绍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也介绍了什么是消费税。作为一名需要缴纳消费税的企业的会计人员,一定要明白,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交货的时候。如果你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询一下会计学堂在线老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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