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增值税附加税怎么计算?
答:城市建设税=增值税*7%(在市区,7%;在县城、镇,5%;不在市区、县城和镇的,1%.)
教育附加费=增值税*3%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2%
增值税附加税是附加税的一种,对应于增值税的,按照增值税税额的一定比例征收的税.其纳税义务人与独立税相同,但是税率另有规定,是以增值税的存在和征收为前提和依据的.通常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增值税附加税的相关规定都有哪些?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第四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二、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8号 )规定:"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除国务院另有规定者外,任何地区、部门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教育费附加率.……
本决定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三、根据《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二、统一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
已经财政部审批且征收标准低于2%的省份,应将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标准调整为2%,调整征收标准的方案由省级人民政府于2010年12月31日前报财政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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