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赠送的没有开票的货物账务处理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下,具体处理步骤如下:
(1)接受时:按新会计准则(有企业直接按税法规定)确定的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材料"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科目.
(2)企业计缴所得税:如果捐赠收入金额不大,所得税费用负担不重,直接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如果捐赠收入金额较大,所得税费用负担较重,应按照捐赠资产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按照计算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按当期应缴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捐赠资产使用和处置时的会计和税务处理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在使用和处置时,其会计和税务处理方法应当与购进的其他资产的使用和处置方法一致.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对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确定的入帐价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及预计净残值,按确定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对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在税务处理上,企业对接受捐赠的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可按税法规定结转销售成本、投资成本和计提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额等.
举例说明:
例1.某企业销售给甲公司A商品100件,每件进价170元,销价200元,增值税率17%,商品发出,货款未到.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甲公司23400
贷:商品销售收入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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